依法成立,依据相关标准或技术规范,利用仪器设备、环境设施等技术条件和专业技能,对产品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特定对象进行检验检测的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等规定,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资质认定。对其资质认定现场评审的形式为计量认证。对机构的检测能力及可靠性进行的一种全面的认证及评价。这种认证对象是所有对社会出具公正数据的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机构及其它各类实验室;如各种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环境检测站、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等等取得计量认证合格证书的检测机构,允许其在检验报告上使用CMA标记;有CMA标记的检验报告可用于产品质量评价、成果及司法鉴定,具有法律效力。国家目前正在推行强制性的"计量认证"、"审查认可"和实验室自愿参加的"实验室认可"等制度,来保证检测机构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公正性、科学性和权威性,这些认证都是以国家《计量法》、《认证认可条例》、《标准化法》及《质量法》等法律为依据。凡是经过国家计量行政部门计量认证的检测机构,国家将授予"CMA"计量认证标志,此标志可加盖在检测报告的左上角。
计量认证申报条件
根据《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证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163号)、《浙江省检验机构管理条例》的规定要求符合如下条件:
1、依法设立的法人组织或其分支机构;
2、有规范的名称;
3、有明确的检验服务项目;
4、有具备相应知识和技能的管理人员、检验人员;
5、有检验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场所、工作环境和设施、仪器设备;
6、有与检验服务活动相适应的管理体系;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
附件:
1.实验室资质认定申请书
2.浙江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行政许可工作程序
3.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
4.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释义